安全生產是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石,其中充足的資金保障與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勞保用品)是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與健康、預防事故發生的關鍵防線。建立并嚴格執行相關的管理制度,是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核心體現。
一、 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 資金提取與設立:企業應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身行業風險特點,按規定比例足額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該資金應設立專用賬戶,獨立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 資金使用范圍:安全生產資金應主要用于:(1)安全設施設備(包括應急救援器材)的購置、更新、維護和檢測檢驗;(2)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與考核;(3)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與整改;(4)事故隱患排查治理;(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與咨詢;(6)應急救援演練與隊伍建設;(7)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8)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的推廣應用;(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 預算與審批管理:企業應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資金使用預算,明確項目、金額與時間節點。資金的使用需履行嚴格的內部審批流程,由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財務部門審核,報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 監督與審計:企業應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對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內部檢查與審計,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與有效性。審計結果應向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公示,接受監督。
二、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使用與管理制度
- 配備原則與標準:
- 依法依規配備:企業必須根據各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和《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等規定,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 按需合理配備:配備應遵循“適用、有效、舒適”的原則,針對不同工種、不同作業環境(如高空、高溫、有毒有害、粉塵、噪音等)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毒面具、絕緣手套、防護服、耳塞等。
- 采購與驗收管理:
- 合格供應商:應從具有相應生產或經營資質的合格供應商處采購勞保用品,查驗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安全標志(如LA標志)。
- 入庫驗收:所有采購的勞保用品必須由倉庫管理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入庫驗收,核對質量證明文件,必要時進行抽樣檢測,不合格產品嚴禁入庫和發放。
- 發放與領用管理:
- 建立臺賬:為每位員工建立個人勞保用品領用臺賬,記錄發放品種、規格、數量、時間及使用期限。
- 定期發放:根據用品的使用壽命和損耗情況,制定明確的發放周期(如每月、每季、每年或按需),按時足額發放。特殊作業或緊急情況需臨時領用的,應有快捷的申請審批通道。
- 離職回收:員工離職或調崗時,應將可重復使用的勞保用品交回,并辦理注銷手續。
- 使用與維護要求:
- 教育培訓:企業必須對員工進行勞保用品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的專項培訓,確保員工掌握正確佩戴和使用方法,了解其防護性能與使用限制,并認識到不使用或不當使用的危害。
- 正確使用:員工在進入作業場所前,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管理人員和現場安全員負有監督責任,對不規范行為應及時糾正。
- 維護保養:員工應負責所領用勞保用品的日常清潔、保養,確保其有效性。特種防護用品(如空氣呼吸器、絕緣用具)應按規定由專業部門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
- 報廢與更換:
- 報廢標準:勞保用品達到使用期限,或因損壞、老化、失效而喪失防護功能時,必須立即報廢,嚴禁繼續使用。
- 以舊換新:普遍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員工憑舊品換領新品,舊品由公司統一進行破壞性處理,防止回流。
三、 監督考核與責任追究
企業應將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和勞保用品管理情況納入各部門及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范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對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資金、未按規定配備發放勞保用品、員工未正確使用等行為,應及時責令整改。對因資金不到位、勞保用品缺失或失效而導致事故的,將依據企業規章制度和國家法律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完善的安全生產資金保障與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構成了企業安全生產物質保障的雙翼。只有確保資金投入到位、用品配備齊全、使用管理規范,才能真正確保員工“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為企業的高質量發展構筑堅實的安全屏障。